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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人民法院周密部署“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1-12 15:25:24


    按照省法院和市中院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落实2010年全省法院十件实事,洛龙法院决定从2010年1月11日—20日开展“一对一回访活动”,即一名法官回访一名当事人。为将此次活动落到实处,我院进行了积极筹划、精心准备。

    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月8日省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洛龙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1月11日,再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日”活动,进一步严格了要求,明确了责任。

    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党组会召开后,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阮松灵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活动办公室设在立案庭,专门负责“一对一回访活动”的具体事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1月12日上午,下发了《洛龙区法院关于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回访主体与回访对象,严格了活动的相关要求。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1月12日上午,洛阳中院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洛龙法院召开了本院活动动员会。阮松灵院长在会议上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力投入。要把这次活动当作2010年一件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近一段时间要以此项活动为重点,每名干警回访一起案件,绝不能应付了事。二是要严格回访对象,认真回访。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七类案件范围确定回访对象。在回访过程中,要能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回访并做好回访笔录。三是要善于总结,不断改进工作。对回访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以利于今后工作。

    动员会结束后,各庭室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迅速在全院掀起回访当事人活动的热潮。  

责任编辑: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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