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是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也是审判员为人民服务的共同心声。近年来,陈雷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审判主题,在古城法庭“为人民不计功利,干事业甘于奉献”精神的激励下,以饱满的状态和良好的形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忠实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热情服务于人民,文明执法于当事人。用人民的满意证明了工作的成果,用效率证明了她的行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成绩是工作成果的体现
从2009年调入古城法庭后,陈雷同志长期从事内勤工作。作为”庭务工作的“勤务兵”,她的工作时间都是在紧张而有序的节奏中度过的,因为她除了司职庭里的内勤,还担任了大量案件的书记员,并是庭里的“笔杆子”,大多数文字材料都出自她手。身兼“三职”,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任劳任怨,勤恳工作,时间上统筹安排,工作上讲究方法,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古城法庭担任内勤期间,陈雷认真细致,讲究工作方法,将繁杂、琐碎的庭务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从无纰漏。案件登记、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公文处理、收发钱物、领取办公用品等,这些日常事务她都做到了及时、准确。虽然没有承办案件,但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她注意学习庭里其他法官的办案方法,积极参与案件的讨论,注重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以后的案件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1年5月,陈雷同志被任命为审判员后,开始独立办案。她积极的探索审判方法,截至8月已结案16起,调撤结案14起,判决结案2起,所结案件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越级上访现象,无发还重审,公开开庭率达100%,调撤率达88%。“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陈雷同志始终铭记在心。民事调解也是如此,只有做到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保证调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当事人才觉得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她在调撤工作方面尤其注重方法和策略,经其调撤结案的案件,无一例有当事人事后反悔的,调解后还及时促使当事人之间积极履行,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和庭里前辈的赞扬。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的协助庭长处理好庭内事务同时,更是在案件审判上表现出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时刻把本职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按期、短期的审结案件。其积极的工作作风,表现出了新时期年轻法官的敬业精神,突出了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因地制宜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工作成绩的突出。
因古城法庭所辖范围面积大,居住人口分散,且随着洛南的大开发,案件日益增多,还呈逐渐上升趋势,案件的明显增多,涉及的案由也五花八门,且多数为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陈雷同志针对在审判中出现的情况,建议庭长招开庭务会,和全体干警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决定以调解为主,在当事人享受权利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工作。但在程序上严格把关,充分保证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享用,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的方针,陈雷同志在调解上可谓下达了功夫,尤为强项,凭借其独到的审判技巧,精湛的业务知识,促使了调撤结案率的提升。在调解上,陈雷同志表现出了超乎别人的耐心。调解时机的成熟于否,调解条件的成立于否,都让其细致的把握,耐心的利用,第一次的调解不成立,如果还有第二次,第三次的机会存在,她就不会放弃。如王某诉范某离婚一案,两人经村里的民调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并且已经是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矛盾非常激烈突出。陈雷同志拿到案件后就对当事人组织了第一次调解,但双方抵触情绪大,见面就形同水火,未取得实际效果,经过“背靠背”的多次单方面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后,陈雷同志把握了双方的矛盾所在和他们对孩子共同的关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通过给当事人家长做工作,从外围“突破”,用真诚和热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使双方友好地达成了调解协议,顺利结案。办案以来,她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支持和信赖,干戈终化玉帛。
在三年的法院工作中,陈雷同志严格贯彻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其工作好坏的标准,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她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在神圣的审判土地上,辛勤的耕耘着。她将以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斐然的成绩,继续演绎新时代青年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