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未婚的年轻男女在生育两个女儿后,女方负气出走,男方竟然将10个月大的小女儿遗弃在寺庙门口。在其因遗弃罪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至公海打渔,后被警察抓回。2014年10月15日,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陶某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经查,陶某与其女友刘某共同生活并生育两个女儿。后因生活压力双方经常发生口角,感情破裂。2012年5月14日陶某与刘某带两个孩子到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寺院为孩子祈福,两人又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刘某带大女儿离开去郑州。当天下午16时许,被告人陶某将当时十个月大的小女儿陶某某放在白马寺寺院南门东边松树下,然后离开到郑州找刘某母女。16时40分许,被遗弃的女孩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当晚22时许,被告人陶某与刘某从郑州赶回洛阳寻找小女儿,因未能找到而报警。
另查明,被告人陶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许可,私自外出务工到公海打渔,于2014年5月19日被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沈中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对其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遂根据法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