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当然不是万能的,如果是,就不需要道德了;道德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是,还要什么法律呢?所以,以德治人与以法治人是相互补充的关系。法律的出现,一定是因为道德靠不住;道德的守护,一定是因为法律的不能完全包容。法律是道德的强制弥补。道德又是法律的软性补充,是感性的触动。一个社会,法律与道德是约制人的行为的底线。
维护法制,是因为有人破坏法法律;维护道德,是因为有人蔑视道德。因此,只有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才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双轮,使悖离法律和道德的一切人、团体、组织在法律和道德的双轮下被压得粉碎。
人是应该敬畏法律的。因为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的准绳,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准绳。谁蔑视法律,谁就可能触犯法律,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是应该敬畏道德的,因为道德是人性的底线,冲破这底线,人将失去人的形态。人只有在敬畏中,才能成为遵循社会规范的人。法律是外在的强加,道德是内在的需要。法律是严厉的,道德是自觉的。法律是强制人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人,道德是人自我要求成为符合人性规范的人。人人心中都应该有法律,都应该有道德。法律和道德,是人在社会上一切行为的保障和制约。遵守,即保护了自己,也同时保护了他人。在社会上,只有法律意识强化,道德水准提升,才能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什么有人会违反法律行事?为什么有人会违反道德行事?因为在这些触犯者心中,有可以替代、轻视法律和道德的东西存在。是什么?是权力、财富、是贪欲、是贫穷。归根到底,是利益驱动。一切恶之花,都盛开在无视法律与道德的范围内;在无限的私欲中,法律和道德不在这些人的视野里。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法制国家的建设,我们依然看到违法背德的人或事层出不穷。这说明法治与道德的建设或培植何其艰难。人性不可靠,良心会改变,利益才是永恒;法律不完善,法官会失误,公正会遇挑战。这就是现实社会法律与道德的负面表现。
法律和道德是约制人的底线。唯护人的生存的底线,维护人的基本人权,是实现法律和道德的基本要求。如果社会的形态突破了人的生存的底线,人们就会铤而走险,谈法律或道德都无意义。
然而,对那些执法者,对那些当权者,对那些财大气粗者,对那些蔑视者,如果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应该给予严厉制裁和谴责,原因在于,唯此才能说明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法律主要是针对“强者”的。虽然人们常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普通公民安分守己、安居乐业的前提下,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不会受到阻碍,他们是不会触犯法律和道德的。而当权者、执法者、富豪们因其对社会的广泛影响,必将成为法律与道德特别关注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