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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协调促和谐 劳资握手得双赢

  发布时间:2014-12-11 10:11:42


    近日,洛龙区法院审结一起农民工张某等十八人诉洛阳某彩钢制品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经过法官悉心调解,该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据了解,洛阳某彩钢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集彩钢制品生产、制作、销售、租赁等为主的私营企业,由两名自然人股东投资300万元组建。由于近几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及经营管理等原因,企业生产陷入困境,工资发放困难,张某等十八名农民工平均被欠薪达万余元。工人屡次到市区两级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均无法协调解决,无奈诉至洛龙区法院。工人们情绪激烈,扬言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采取拉走设备和原料等过激措施。

    合议庭接到案件后立即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经了解,第一股东张甲由于个人债务原因,其股份已经被洛龙区法院查封。另一股东张乙的投资多年也无收益,企业生产陷入困境,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其还表示不愿出庭。合议庭了解情况后,从兼顾企业生存发展及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给股东讲解法律规定,并提议让其将企业股份转让给第三方,盘活资金继续经营,这样既能避免企业破产,又可以尽量减少损失;另一方面稳定工人情绪,在说服第二股东张某到庭后,让张某和工人沟通,取得工人理解,避免发生过激行为。经多方努力,案件顺利办结。

    目前,该彩钢制品有限公司正积极与市内一家公司协商转让事宜,并承诺在资金到位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尽快恢复生产。此纠纷的顺利解决,有效地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实现了劳资双赢的目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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