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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分配

  发布时间:2014-12-11 14:47:56


    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后基于法律规定,由加害方给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是对财产损失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公民死亡之后。夫妻关系始与婚姻登记,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期间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而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公民死亡之后而不是死者生前所留,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赔偿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亲疏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按份共有。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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