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农民工案件,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洛龙区法院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做好诉讼引导。针对不同案情认真分析、对症下药,耐心向农民工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合法救济途径,尽可能提供法律帮助,使其避免或减少因不熟悉法律而造成的损失。
二是开通诉讼特别通道。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涉农民工案件优先审理,并依法允许农民工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开通“绿色诉讼通道”。
三是严格执行证据规定。通过合理有效的诉讼指导,适当减轻农民工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以便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对于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但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在必要时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是采取多元化调解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意见,及时掌握双方争议焦点,运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同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邀请或委托相关单位协助调解,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五是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较少的案件尽量使用简易程序结案,提高当庭宣判率和当庭兑现率,促进纠纷真正快速解决。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的,经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