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提出了要树立几种意识。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统筹兼顾,牢牢把握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着力解决当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将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关系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的审理、涉及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权益纠纷的审理和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等用工较多行业拖欠农民工报酬纠纷的审理作为重点。
二是树立便捷意识。对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项督办。做到“五快”,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特殊案件可以设立农民工维权案件专项审判组、执行组,按照“定人、定时、定责”的原则,力争当天受理、当天审理、当天结案,集中力量迅速解决纠纷。
三是树立便民意识。加强司法便民服务,简化诉讼程序,加大司法救助,方便农民工诉讼。对来访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对不属于接待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涉及返乡农民工报酬纠份,要向来访农民工作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同时建立快捷、方便、畅通的立案通道,继续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假日立案、允许口头起诉、提供格式化诉状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诉讼。
四是树立亲民意识。重点关注农民工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落实诉讼费用减、免、缓交的规定,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五是树立调解意识。坚持“优先调解、调判结合”,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地采取调解、和解方法,竭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对目前仍在运营的困难企业,要慎用静态查封等强制措施,极力促成双方以抵押、入股等方式实行债权的担保和回报,尽可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农民工长远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