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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气愤不理智 捅伤继母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5-06-19 11:28:40


    一90后女孩因和继母关系不和,竟持刀将继母捅伤。近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石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查,被害人李某某与被告人石某某系继母女关系。石某某对李某某一直心怀不满,认为是李某某破坏了她的父母关系,导致父母离婚。2014年6月16日上午9时许,在洛阳市洛龙区某村石某某父亲石某的家中,石某某因琐事与李某某产生纠纷,因心中不满,石某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李某某腹部捅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腹部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害人李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李某某与石某某丈夫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石某某丈夫代石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00元,赔偿款已实际履行。李某某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石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的犯罪,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程大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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