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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处理“医闹”的法律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15-06-19 11:31:06


    “医患纠纷”一直是困扰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近段时间发生的多起“医闹”事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引起了强烈关注。对“医闹”行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治理,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综合分析,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难题:

    1、法律对“医闹”行为的责任规定相对模糊。虽然《侵权责任法》专章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规范,但其对医闹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仍然不明确,多个条文都模糊以“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概述,至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仍然缺乏可操作性。

    2、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医患纠纷解决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风险分担制度不健全,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解决医患双方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目前关于医疗纠纷解决的方式不外乎和解、调解和司法程序,但此三种方式各有弊端:和解方式易让患者让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不易获得患者信任,诉讼方式又因医疗纠纷的专业性而变得较为复杂,加之耗时较长,不利于纠纷解决。

    3、医患双方都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实践中,发生医疗事故时,患方容易采用过激手段迫使医院妥协,另外,在受到“医闹”侵害时,很多医疗机构往往想“花钱消灾”,尽快摆平纠纷,这都是医患法律意识不高的体现。

    4、现行法律对“医闹”的司法制裁力度欠缺。虽然近段时间我国部分司法机关也惩处了一些“医闹“者,但打击的只是极少数。当事人看不到“医闹”行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时,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肆意妄为。

    针对以上问题,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建议严厉打击“医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进一步界定“医闹”行为的法律责任。“医闹”行为危害广泛,可能会侵害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甚至是社会秩序,所以在其责任承担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会涉及。民事责任方面,根据其侵害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的具体客体不同,分别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和《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行政责任方面,主要适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和第10条的规定。就刑事责任而言,主要适用《刑法》第32-35条。

    2、理顺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可考虑利用保险制度手段降低医疗责任风险,医患双方均参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通过立法将医疗责任保险定为强制保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可分散医疗责任风险。这无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对患者方都会带来实效,有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和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公平独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纠纷和事故第三方处理体系,将医患纠纷纳入正规的纠纷解决途径。在调解上,可以扩大志愿者队伍,吸收如律师、教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3、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加大法制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患者家属与医院协商或法律诉讼解决纠纷问题,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对“医闹”追究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惩罚、教育和引导功能,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

    4、加大对“医闹”行为的制裁力度。建议出台相应的法规或部门规章,对因“医闹”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医务人员人身权益的,其医疗纠纷赔偿诉求将不获得或者少获得支持,如触犯法律的,一律从严处理,以此消除“医闹者”的投机心理。

责任编辑:程大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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