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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开庭以法治守卫蓝色国土

  发布时间:2015-06-19 16:45:55


    海南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法院日前在永兴岛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海龟案。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因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这是三沙设市以来,在永兴岛首次开庭审理案件,此案的宣判,也表明了三沙市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的决心(6月8日 《人民日报》)。

  海洋作为人类重要的资源获取地和生存拓展地,如何对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则成为各沿海国家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而且海洋问题往往是国际地缘政治博弈之所、国际主权争议之地,因此海洋问题不仅关系环境保护还关乎国家利益,特别是我国南海权益被周边国家不断侵犯的现状面前,如何守卫好这片蓝色的国土则是极其重要的课题。除了成立地级三沙市和加强防卫等政治军事手段之外,法治也应是捍卫南海主权和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方式,三沙群岛的首次开庭不仅具有法治意义还具有很强的环保及政治意义。

  在地广人稀的三沙市,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俨然是法治的焦点难点问题,从三沙群岛这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看出,这种与外国犯罪分子勾结贩卖海洋野生动物的案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南海是我国唯一的热带海域,同比我国其他海域,那里的海洋生物资源具有很强的特殊性,这种资源的差异被某些犯罪分子视为难得的商机,另外这些犯罪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就如这起贩卖海龟的案件,犯罪分子自己并不亲自捕捉或采集海洋动植物,而是以渔船作为伪装用物品同外籍人员交换赃物。如果不是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样的犯罪就无法公之于众,更无法被追究法律责任。三沙群岛法院在永兴岛开庭审理该案,不仅依法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为岛上渔民上了生动的法治课,让渔民充分认清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行为边界,培养他们监督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法治意识。

  公开开庭审理贩卖海龟案也是对南海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之一,环境保护最需要的就是行动。依照刑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就是掐断这条借助外籍人员之手贩卖珍贵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环保理念真正成为现实。这样的打击行动对那些违法犯罪的外籍人员也是一种威慑,因为依照我国刑法的管辖原则,如果是在我国领海进行违法捕捞珍贵野生动物或进行非法交易,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南海权益争端,法治本身就是主权的象征之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规定各国有依据其环境政策和按照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职责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所以依法审理三沙市的环境犯罪案件本身就是彰显我国在南海地区的主权存在,本身就是我国法律适用统一性在三沙地区的重要体现,更是践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的倡议。三沙开庭审理贩卖海龟案开启法治保护南海环境的新征程,希望通过公开开庭的法治方式来守卫那片蓝色的国土,以捍卫主权和保护环境的决心来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责任编辑:程大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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