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事故我们可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中还存在大量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5月25日20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一个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截至26日凌晨4时30分,抢险人员共抢救出44人,其中38人死亡、4人轻伤、2人重伤。
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但从媒体报道中可见些许端倪:有老人说,火灾原因是电路出了问题;有记者注意到,着火的房屋均为铁皮板房,房屋墙体夹层多由泡沫板填充,俗称“铁皮泡沫屋”,易燃烧。若果真如此,那么这些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折射出以这家康复中心为代表的民办养老院中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无论是当地民政部门,还是养老机构本身,都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验、监督检查的规定。在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民政厅印发的《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都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3月底前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年度审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范执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规定,今年的检查刚刚结束,“电路老化”等隐患应当被发现,房屋墙体不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建设设计标准》的问题也足以引起警醒。然而,事故的发生让人不得不质疑,今年乃至往年的年度检查,是真的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的吗?
其次,养老机构没有依法履行安全保障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们不得不发问:养老院是否针对老人们的特殊情况制定过专门的应急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另外,透过事故我们可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中还存在大量问题。例如,缺乏统一的制度约束,尽管不少省市发布了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或条例,但尚未出台关于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设施配备标准、星级评定标准等,并且,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没有专业的行业组织,缺乏行业管理规范,从而导致不同养老机构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服务保障水平高低不一,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
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主要力量。要加快制定管理民办养老机构的统一标准和行业规范,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水平,为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作出实际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