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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彩”乱象须要法律长出“铁牙”

  发布时间:2015-06-19 17:23:20


    记者在各地采访发现,“网彩”乱象迭出,虽然自2007年以来至今年4月,“网彩”行业进行了六次清理和规范,但仍然存在鱼目混珠、违规经营、私彩泛滥、甚至赌博等“顽症”,导致彩票公益属性被削弱、资金流向不明、“洗钱”风险高等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产生。(4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彩票业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对募集公益基金,弥补政府对公益事业资金的投入不足,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彩票的网络销售逐渐兴起。自本世纪初开始,我国网络彩票的销售越来越活跃,出售彩票的网站迅速增加。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至少已有300家出售彩票的网站,2014年全国彩票销售规模达3824亿元,其中“网彩”销量达850亿元。令人遗憾的是,虽然“网彩”的盛行为彩票投资者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也催生了擅自开售网络彩票集体上演“政策裸奔”、网络彩票营销重赌博轻公益、私彩盛行、不法分子借机谋取暴利等种种乱象。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多次整顿,仅今年1月至4月,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启动新一轮“网彩”清理整顿行动后,4月3日,财政部、民政部等八部委再发公告,重申现行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政策,要求禁止违规网络售彩。其整顿次数之密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尽管如此,但“网彩”行业已然乱象频仍。个中原因,着实发人深思。

  “网彩”行业乱象迭现,多次清理整顿依然难见成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监管的不完善。目前有关“网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009年公布的《彩票管理条例》、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纵观这些规范性文件,虽然林林总总地规定了网络彩票的发行销售的审批、市场监管及责任追究,能够对“网彩”市场的正常运行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由于规定的监管政策过于笼统,缺乏细化的法规,导致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罚不到位,难以对“网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指导、支持的规范作用。同时,由于规定的处罚力度过轻,与产生的非法获利和带来的社会危害不成正比,对非法销售“网彩”的行为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故此,欲达监管长效之目的,确保“网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回归公益事业之本位,必须运用法治思维,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细化法律规定,让法律长出“铁牙”,标本兼治“网彩”市场的不良乱象。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纠偏器,有良法才可能有善治。“网彩”行业目前的种种乱象,已经证明仅凭运动式的清理和整顿难以起到“刮骨疗伤”之效果,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法律常态化的监管已迫在眉睫。笔者以为,应将“彩票法”的立法纳入国家立法议程,从法律层面堵塞“网彩”监管的漏洞。只有填补法律空白,提高违法成本, 才能加大对“网彩”行业非法利益链条的全方位打击,“网彩”正常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彩票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依法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促进,才不至于停留在“画饼充饥”的虚妄境界。

责任编辑:程大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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