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地处洛阳市的城乡结合部,辖区面积244平方公里,下辖6个乡镇,辖区人口33万,居民以农民为主。目前洛龙区法院共有白马寺、龙门、李楼、关林、古城五个派出法庭和少年刑事审判庭一个专业审判庭。
一、法庭和专业审判庭建制的基本情况
白马寺镇靠近310国道,紧邻连霍高速,交通便利,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我院白马寺法庭共有法官3人,书记员2人。该庭07年受理案件99起,08年受理94起,09年受理120起,三年共计313起,其中案件类型以交通事故损害、金融借款、离婚纠纷居多。龙门法庭有法官3人,书记员2人。该庭07年受理案件168起,08年受理128起,09年受理186起,三年共计482起,案件类型以离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主。李楼法庭现有法官3人,书记员2人。该庭07年受理案件193起,08年受理196起,09年受理257起,三年共计646起,其中以离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居多。关林法庭现有法官4人,书记员2人。该庭07年受理案件273起,08年受理457起,09年受理377起,三年共计1107起,其中买卖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较多。古城法庭现有法官4人,书记员2人。该庭07年受理案件233起,08年受理217起,09年受理264起,三年共计714起,其中离婚、金融借款案件较多。我院目前有一个专业审判庭即少年审判庭,目前现有法官2人,书记员1人。07年该庭受理案件65起,08年52起,09年57起,三年共计174起,其中盗窃、抢劫案件居多。
综合来看,全区各人民法庭人数建制一般为3到4人。根据管辖区的范围、人口多少、经济发展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不同,各人民法庭的人数不尽相同。根据本辖区各法庭和专业审判庭三年的情况看,呈现处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根据今年的实践和摸索,我院总结出辖区法庭和专业审判庭受理案件的特点,即:
1、辖区民间纠纷类型常规,村民间的矛盾并不尖锐。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涉及离婚、损害赔偿和金融借款纠纷,新型案件很少发生。长期以来,村民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彼此之间偶然产生纠纷,矛盾并不十分尖锐。
2、农民解决民间纠纷的方式仍旧传统,乡土规则还存在大量使用空间,他们常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处理纠纷或衡量是非。
3、我院专业审判庭即少年刑事审判庭受理的主要是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案件,这和当前的社会环境和青少年的成长状况有很大关系。
针对以上特点,我院采取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提高司法效率。几个基层人民法庭面对办案力量薄弱、各类矛盾纠纷突出、老百姓渴望得到及时调处的现实,将调解思路引申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去,同时协调村里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另外,各法庭完善了相关配套便民制度和措施。为了向基层群众提供快捷的司法服务,几个基层法庭普遍建立了“聘请司法联络员”、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制度,建立了以法庭联络员为主渠道的信息通报制度,使法庭的触角可以到达每一户群众。
少年刑事审判庭加强和辖区内各学校的联系,不定时的进行法制教育,以案说法,教育广大青少年。
三、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庭所辖内的村民诉讼能力弱,学习法律知识正处启蒙阶段。由于历史原因,辖区内很多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很大一部分村民还是法盲,事实上他们已成为法律弱势群体。同时,辖区法律资源薄弱,法律传播存在缺位。
2、人民法庭缺乏经验,不能掌握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有的法官在实际工作中,不注重对调节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而在调解实践中,有一部分只是表面走程序,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寻求化解方案。
3、硬件设施有待改善。虽然近年人民法庭和专业审判庭的物质装备、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但是基层人民法庭在办案过程中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如交通工具、资金、办公设备等均得不到保障,仍然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关心和支持。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1、送法进校园、农家、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更好的体现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少年刑事审判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实际,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校园网络等形式,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针对未成年人应了解、掌握的法律常识进行互动探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特点进行总结,在未成年阶段应学习的法律知识作了全面剖析,并结合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等典型案例对某些法律条款深入解释,让未成年人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明辨是非的能力,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自我保护意识。
2、强化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法院形象。法律文书的制作做到以下几点:深化提高质量的理性认识;明确制作改革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充分说理原则;打牢文书写作的基础,提升法律与专业知识;广泛借鉴与深入探索把好文书校对、签发关,实行三人核对制度,以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司法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