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帮人找到高薪工作,汪某编造各种借口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2015年9月2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5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汪某虚构某家电有限公司高薪招工的事实,先后诱骗被害人左某某、焦某甲、焦某乙、马某某,并将四人安排在洛龙区龙祥A区家庭旅馆暂住,期间,被告人汪某以收取住宿费、五险一金费用为借口,骗取被害人左某某黄金项链一条、现金1300元,骗取焦某甲、焦某乙红米手机各一部,骗取马某某现金320元。经鉴定,黄金项链价值3912元,红米手机价值分别为780元、460元。以上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为677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汪洪涛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做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