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应邀来到洛阳市洛龙区第二中学,为全校五百多名师生作了一场生动的法律报告会。
李凌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给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经常触犯的罪名,让同学们从法律上对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相关犯罪处罚情况有所了解。李香玲庭长以情理、法理为出发点,给同学们生动的讲解了其亲自审理过的令人警醒的案例,使同学们更加深入的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受到刑事处罚后的悔悟之情。该场法律报告会的举行,给即将放暑假的同学们一个法律的警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