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常用的购物方式,当看到网上进行促销的折扣商品时,难免心动下单,但商品是否真为促销,恐怕大家很少再过多关注。洛阳市民刘先生就因为商品促销问题,将第三方平台天猫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0月,刘先生在某公司经营的天猫店购买了女包,该商品在网页中描述为“油蜡牛皮大包 限时折扣 仅限今天 ”并在价格“959”上划了一横线,另标示“促销价239-259”,刘先生唯恐错过,急忙购下四件商品,但随后几天发现该款商品每天都是按促销价格在销售,其认为被标示的“限时折扣 仅限今日”骗了。
依据天猫公司提供的商家地址和联系方式,刘先生向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诉,该局出具价格投诉办结告知书:经刘先生提供的被举报公司地址和查询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获得的地址,没有找到该商家,广州市白云区白云皮具贸易中心物业管理公司也确认没有被举报的公司。
刘先生认为该商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常价格行为,违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天猫公司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天猫公司申请将商家追加为被告。经法院调解,涉案商家赔偿刘先生2000元,刘先生申请撤诉,此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