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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法院积极配合完成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16 16:43:47


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对加强罪犯改造具有重要意义。洛龙区法院严格遵循现行法律规定,从严把握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不断提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刑罚的有效实施。

11月10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按照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对该院3个案件的3名被告人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司法鉴定。该院技术室精心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庭及法警大队,按时按要求带领3名被告人到达指定地点,充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程大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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