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洛龙区法院根据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邀请大河网记者朱志强及区人大代表李东玲见证执行。
当天,洛龙法院兵分两路开展执行活动,一队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钟常带队开展“清晨围堵”行动,另一队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少庆带队进行查封、扣押活动,出动执行法官7名,司法警察12名,车辆4台,奔赴李楼、丰李、伊滨等地,对6起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高某等人申请执行孙某为交通事故赔偿一案,被执行人孙某欠付赔偿款126574元,为躲避执行,长年在外打工,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在得知孙某近期在家这一消息后,今天执行干警一大早赶到孙某家中,将尚在酣睡中的孙某从被窝中揪出带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同意先拿出一万元首付款,其余款项分期履行。就在案件即将告结的时候出现了状况,孙某家属只拿到法院一千元,申请人对此表示不满,也不同意再次调解,最终,法院对孙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参与活动的人民网记者朱志强表示:通过参与执行活动对基层法院“执行难”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对执行人员的辛苦有了切身的感受,法院执行工作要不断拓展思路,加强执行联动,提高执行效率。区代表委员吕东玲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表示理解,并对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给予赞赏。
全天共执行案件6起,涉案标的840万余元,司法拘留1人,对2个被执行公司的办公场所及厂房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