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法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09 09:17:05
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校园欺凌行为和暴力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以及自我保护意识,5月3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在洛阳市第八中学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该院少年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语言向该校500名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行为所受到的法律惩罚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并发放普法书籍100余册。授课结束后,法官又对学生们比较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李雪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