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吴某在上班的路上偶然间发现了已消失数月的被执行人宋某,吴某立即拨打了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火速前往吴某所说地点,把正欲离开的被执行人宋某逮个正着,随即将其带回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到达该院后,被执行人宋某态度强硬,声称其一没钱,二没房,三没财产,随后便拒绝回答执行法官的任何问题。任凭执行法官在一旁晓如何开导,被执行人依旧沉默不语。到了中午,执行法官为宋某提供了午饭,希望可口的饭菜能够消除宋某对执行法官的抗拒。然而,宋某依旧拒绝开口说话,就这样一直与执行法官僵持着。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窗外也开始下起了小雨,执行法官最后又问询宋某是否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其还是沉默抵抗。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对宋某进行拘留处罚。得知自己将被拘留,宋某显得十分惊讶,他原以为自己只要不说话熬到晚上,执行法官便拿他没有办法。雨越下越大,当执行法官将宋某送到拘留所办完所有的手续,已经是夜里11点,执行法官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往回家的路上。